规则为什么会失败: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
为何系安全带的法规执行良好,而限速规定屡遭突破?竖立“此处禁倒垃圾”标语牌后,此处垃圾为何反而变多?比起法规本身,签名位置更能影响填表人的诚信?机构的安全手册、合规条款和内部举报机制为何形同虚设?严刑峻法反而能鼓励犯罪?……怎样才能避免一厢情愿甚至事与愿违?
失败的规则单有处罚,却不提升安全、产量、环保效果、群体认同……依规律定规则,才是讲科学。人类行为有怎样的客观规律?阅读本书,发现答案。
来源:摘自《规则为什么会失败: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》
作者:[荷]本雅明·范·罗伊(刘本),[美]亚当·费恩
是法律规则使当代社会成为可能。然而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很少去想法律规则是如何实际运作的。一旦理解了现有的法律规则,我们就会看到一个旨在保护我们安全的庞大规则体系。当然,并非所有法律规则都以此为宗旨,历史上也不乏相关反例,从纳粹德国的法律,到美国的快克可卡因与粉状可卡因之间的联邦量刑差异,这些法规为不公正服务,造成了更多的伤害。显然,法律要运作良好,本身必须公正。但在法律规则确实旨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前提下,只有人们遵守这些规则,同时这些规则也实实在在地改变了人的行为时,法律才能发挥作用。
洛杉矶和橙县的405号州际公路限速为时速65英里。但在没有大规模的交通堵塞困扰该地区时,几乎人人都以至少70英里的时速开车。加州的司机们是知道限速规定的,每条道路上都有限速标志在提醒他们限速多少。他们可能也知道超速的罚款数额和其他处罚,甚至知道如果被抓的次数太多,可能会被吊销驾照。然而,大多数司机在405号州际公路上依然逮着机会就超速。
法律规则未能改变人的行为的例子不胜枚举。在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令期间,美国领导人出台了多项法律,甚至修正了宪法,以禁止酒精消费,而美国人的饮酒习惯却丝毫未被改变。该法律只因滋生了黑市和有组织犯罪而被世人记得。它甚至不仅仅是“失败”——实际上,它还引发了更多犯罪。
禁毒战争在历史上也是频频重演。美国的立法者出台越来越严格的法律,禁止使用、生产和销售娱乐性毒品(最近对大麻监管的放松是一个例外);自1971年以来,执法部门的禁毒战打了一场又一场。但美国的毒品滥用依旧猖獗。尽管法律禁止海洛因并严惩毒犯,阿片类药物依然肆虐,美国每年死于阿片类药物的人,比死于整个越南战争的还多。
法律也不易改变企业的行为。几乎每个星期,媒体都会曝光又一家大公司恶劣的违法行为。回想一下脸书公司被揭露出如何试图压制和攻击其批评者,大众汽车尾气排放造假丑闻,或者富国银行的大规模欺诈案。也请想一想,美国银行在29个案件中一共被罚款超过560亿美元,依然屡罚屡犯。每周都有上百名美国人由于违反《职业安全法》而死于工作——事实上,美国人每年死于工作的,比2003—2010年在伊拉克丧生的还要多。
日常新闻里也充斥着法律条文没能保证我们安全的例子。法律禁止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平民,但警察射杀平民的视频每月都会出现,并像病毒一样传播。法律禁止在体育赛事中使用提升运动表现的药品,但奥运选手频频被检出使用违禁药物,哪怕是穿“我不使用兴奋剂”宣传衫的那些运动员。法律禁止性侵和性骚扰,但从好莱坞到国会,从教会甚至到我们的法院,几乎每天都有性侵者被揭露。
显然,我们的法律规则并不总是有效。最坏的情况是,法规没能改变有害行为,也没能给我们它所许诺的保护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,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一纸空文,这套纸面上的庞大规则体系对维系我们的生活、社会、市场和环境的安全没有多大作用。因此,本书致力于回答的关键问题是:为什么法律不能改善人们的行为?
站在一班法学院学生面前,我们把一本美国宪法口袋本放在讲台上,请学生们告诉我们这是什么。
几个学生说:“这是宪法。”
“不,”我们说,“再仔细看看。”
“我们的基本权利,”另一名学生试着说。不,再看看。
“是法律。”又一个说。
不,也不对。“你真正看到的,精确而言,到底是什么?”
“一套基本的法律规则。”“我们社会结构的核心。”
不对,还有谁想回答?学生们七嘴八舌,直到最后一名学生给出了我们期待的答案。
“它是一叠纸。”
完全正确:就是印在纸上的文字。归根结底,法律条文只是印在纸上的文字,至少在我们开发了数字法律数据库,把法条呈现为二进制代码之前,它们一直都是这样。一旦我们看清了法律条文的实质,它在改变世人行为上的失败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。立法者似乎奢望仅仅靠撰写文本来改变人们真实的日常行为。但无论是印刷品还是电子化的文本,又如何能影响我们的行为?书本上的法律如何能变成行动中的法律?这绝非易事。
为了理解这套纸面规则如何塑造行为,我们必须换个视角。与其靠吃神奇药丸来读到规则,我们不如来看看人们对这些规则如何反应。我们会看到一种非常不同的规则,这是一套行为机制的暗规则,即“行为暗码”。
以安全带为例。每次坐进车里,你都会不假思索地系上安全带。这不是一个真正有意识的决定,你也从未真正想过要求你系上安全带的具体法律条款。然而情况并非一直如此,过去几十年里,绝大多数司机和乘客都不使用安全带。
至1968年,美国法律已要求所有车辆都配备安全带。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,只有1/10的美国人真正使用了安全带。法律改变了这种情况。1984年,纽约州成为第一个要求司机使用安全带的州。很快,除了以“不自由,毋宁死”为州训的新罕布什尔州外,其他各州纷纷效仿。全国的安全带使用率从10%猛增到了50%——这可是400%的增长率。仅仅是引入强制使用安全带的法律,就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安全驾驶习惯。
但仍有一半的美国人不系安全带。针对这个问题,各州开始组织执法活动,还打出了像“不系带,吃罚单”(click it or ticket)这样朗朗上口的口号。那些偷懒不肯系安全带的人被警告说,如果不遵守新法律,可能面临罚款。罚款金额很小,大多远低于100美元。相比之下,超速的罚单要贵得多。与此同时,官方也播放公益广告,展示使用仿真假人所做的未系安全带的碰撞测试,以此来警示潜在的可怕后果。汽车制造商也安装了安全带提醒装置,提醒(确切地说只是烦扰)我们系好安全带。在所有这些努力的联合作用下,今天,约有90%的美国司机和汽车乘客都会系安全带,且其中大部分人都已习惯成自然。
现在让我们试着辨别一下哪些行为机制在这里起了作用。前两项很容易被忽略。仅仅是新法律法规的颁布,就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。从行为学的角度看,这意味着两件事。首先,人们了解了新的规定是什么,它们又有何要求;很多时候情况并非如此——大部分法律条款不为人知,因此基本上形同虚设。第二,仅仅因为规则的改变,人们就开始改变自己的行为,甚至无须有明确的执法力度——他们仅仅是对“这是法律”这一情况做出了反应。这里,是遵守法律的责任感和法律的制度正当性本身起了主要作用。
别的一些行为机制也发挥了作用。法律通过实施罚款,使人们顾虑不系安全带的后果。但有趣的是,不系安全带的罚款金额很低,比超速的罚款金额低得多,而针对超速的罚款似乎不起作用。不知何故,这些低额罚款反而触发了预期的行为反应。
接下来是借公益宣传说服公众,系好安全带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。这些宣传是在试图将系安全带的决定从外在动机(“我不想受罚”)转为内在动机(“这是我自己的利益,我因此不会受伤”)。
然后是提醒装置的鸣音。恼人的哔哔声为那些仍未系好安全带的人制造了实际障碍,它在法律责任、对惩罚的恐惧和内在动机之外,又添了一层行为因素。即便之前的行为机制都没起作用,你可能还是会屈服于这哔哔声。事实上,这个提醒鸣音会使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变得非常困难,至少是非常烦人。
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安全带,系上安全带变得比不系更为常规了。人们开始效仿他人,这种行为也在社会上维系了下来。到最后,系上安全带,已是习惯成自然。这种行为变得深入人心,已经不再是一个需要做决定的事情。我们几乎不会注意到,我们无意间就在遵守法律。
不得不说,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则和行为暗码的规则完美结合的成功典范。
在这些及其他的事例里,我们或许看到了干预措施,如惩罚和公益宣传,而法律规则塑造行为的其他方式依然晦暗不明。我们没有看到人们的守法责任感,也没有看到人们如何看待法律制度的正当性。我们难以理解人们的动机,以及大家如何回应公益宣传。我们并不总是知道人们如何看待惩罚,对惩罚的恐惧又如何干预着他们的行为。我们很少考虑人会在多大程度上效仿他人,或者实际障碍如何影响不当行为,更不用说无意识行为是如何占了上风,即便我们自认为正在做有意识的理性决定。
为将法律改进得更为有效,我们需要了解行为暗规则(暗码)。社会科学是这里的关键。几十年的研究已经揭示了各种人类行为机制,是这些机制塑造了人对法律规则的反应方式。科学已经让无形的行为暗码变得可见。它显示了我们的法律是如何影响人的动机、调整人的处境,从而提高其依从性并防患于未然的。在过去40年,科学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对人类行为方式及不当行为成因的理解。但此类科学还没有融入我们的法律。囿于学术期刊的价格门槛和学术术语的晦涩,许多科学见解依然隐而不显,就像行为暗码本身一样。
书名:规则为什么会失败:法律管不住的人类行为暗码
作者:[荷]本雅明·范·罗伊(刘本),[美]亚当·费恩
出版社:上海三联书店,理想国 出品
出版时间:2023-10-01
【作者简介】
[荷]本雅明·范·罗伊(Benjamin van Rooij),中文名刘本,阿姆斯特丹大学及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法学教授,荷中法律研究中心主任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成员、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境外研究员、云南大学法学院终身客座教授。于荷兰莱顿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、法学硕士、汉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。其20多年的研究,覆盖工业污染、安全作业、贿赂与腐败、逃税、食品安全等领域。除学术发表外,亦为《纽约时报》《赫芬顿邮报》等刊撰文。
[美]亚当·费恩(Adam Fine),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心理学及刑事学教授,曾受美国司法部、美国心理学基金会资助。研究重点包括人的违法原因、人与法律的关系等。
【媒体评论】
现行的法律体制中存在深刻的不公。如何大幅增进其公正性?本书为这一问题指出了一条明路。——劳伦斯·莱西格(哈佛法学院罗伊·富尔曼讲席教授)
本书内容环环相扣,循序渐进,引人入胜。但对我来说,最有价值的是,它在政策制定问题上充分展示了社会科学的威力。通过本书,我们发现,经济学所推崇的严谨的逻辑推理、严密的因果关系识别,在政策的评估和制定过程中都非常重要。缺乏这些而错误地制定一项政策,可能导致祸国殃民的恶果。——聂辉华(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)
20世纪90年代开始,新古典经济学自身出现了一些缝隙。不断有新潮学者利用实验方法挑战新古典经济学的经典“理性经济人”假设,逐渐形成一股潮流……本书正是在这种传统经济学已经失败、新兴经济学尚未完全成型的背景下写作的。在两位作者讨论的诸多案例中,不仅规则失败了,传统的“法的经济分析”也失败了,这种双重失败,只有新兴的行为经济学才能挽救。——梁捷(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)
【目录】
第一章 双“规”记 001
第二章 惩罚错觉 013
第三章 大棒、胡萝卜和大象 047
第四章 道德维度 079
第五章 公民服从 103
第六章 社会规范 123
第七章 善用改变 137
第八章 恐怖分子的减速带 163
第九章 把制度体系轻松搞定 189
第十章 行为法学 215
致 谢 235
注 释 239
参考文献 259